【发布时间:2018-12-02】 【阅读次点击:】
武汉大学应届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流程
获得代偿的毕业生分别于第二年、第三年6月10日前填写
当年的《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加盖就业单位公章后,
邮寄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继续享受当年的代偿资助。
1.请各办(中心)将修改后的岗位职责、定编定岗情况交至综合办公室。
2.请各办(中心)将月度大数据统计表交至综合办公室。
3.请各办(中心)将工作制度废改立的目录情况交至综合办公室。
4.请相关办公室(中心)填写武汉大学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