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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行使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服务工作,是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地。

主要工作职责: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法制法纪教育、党员培养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等活动,对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建立和维护大学生德育网站及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积极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通过选拔、培养和管理全校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指导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大力加强德育科学研究,努力实现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通过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分析、指导大学生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等形式,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通过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奖励机制,评比和表彰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审与发放各类奖学金,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通过调查与处理学生违法违纪事件、教育与转化违法违纪学生,抵制邪风、匡扶正气,促进良好校风校纪的形成;通过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深入排查矛盾隐患、积极教育引导和及时有效管理,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组织和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学费减免、临时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医疗保险等活动,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以助学促育人;通过组织实施新生军训,选拔培养国防生,做好大学生国防教育和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工作。

机构设置:党委学生工作部下设综合学生工作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另外,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武汉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武汉大学大学生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管理。

综合办公室

1.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办。负责部内外的联络与沟通;落实、督办部务会议有关决定;完成由学生工作部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学生工作部公文处理。拟定学生工作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完成上级组织及相关单位来文来函的办理工作;负责印制部内各类公文;负责学生工作通讯、年鉴的编写和文书立卷归档等工作。

3.负责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联络工作,负责学生工作部网页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4.负责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接待和处理有关单位、个人和学生的来信来访,接待来访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5.协助部长抓好学生工作部思想、作风、制度建设。拟定并落实部内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为学生工作部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办公环境。配合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各项活动。

6.负责部内事务性工作。人事、财务、设备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政工干部职称评聘工作;完成部内有关服务性工作。

7.负责部内安全和保密工作。

8.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负责组织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校风校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日常教育活动;

3.负责学生工作的工作交流、经验推广、品牌打造,具体实施院系学生工作的调研、考核、评比和表彰;

4.负责组织实施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调配、考核和表彰等工作,宏观管理与指导兼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5.负责宏观管理与指导学生党员骨干队伍,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开展学生党建活动;

6.负责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挖掘、塑造和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调查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思想动态,积极疏导学生的思想行为,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8.负责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举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讨会;

9.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化工作,大力开展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媒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自强学堂网站开展各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控制网络虚拟群体的网上言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网的管理;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学生事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学生创先争优和学风建设活动,主办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审定和表彰工作;

3.负责组织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发放等管理工作,审核学生各种竞赛活动的单项奖励;

4.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行为教育与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实,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5.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校纪校规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6.负责调查分析和研究影响学生稳定的因素,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处置不稳定事件的工作预案;负责预防处理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各类突发事件;

7.负责协调学生住宿管理、新生入学报到、毕业典礼学生组织、毕业生派遣和学习生活管理等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8.负责推进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学生事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9.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业务规范。

2.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及资助网相关内容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3.归口统一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借款、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以及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办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校年度贷款、勤工助学等专项拨款的预算工作;提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监督资助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多渠道筹措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费;

5.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开展资助政策和大学生诚信教育宣传;

6.指导、监督、检查学院(系)学生资助工作,督促学院(系)落实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7.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开设心理健康课,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 负责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编印《珞珈心源》报及其它宣传教育资料,使用和维护“武汉大学珞珈心理在线”网;

4.负责引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社团;

5.负责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利用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为学生健康成长排忧解难;

6.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分析学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与心理需求,撰写调研报告;

7.负责发现、评估、通报学生中的心理危机,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实施危机干预;

8.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的学术交流、业务督导与培训;

9.负责开展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协助学院开展学生导师队伍、学生骨干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指导学院心理辅导员开展工作;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

1.负责制定国防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国防生网站建设管理;

2.负责协助军队和学校制定国防生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3.负责会同军队在在校学生中进行国防生选拔的宣传动员、报名受理、资格审查和报批工作;

4.负责会同军队对国防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防奖学金的评选、审批和发放;

5.负责会同军队对国防生开展军政理论教学、进行日常军政训练、暑期集训和部队当兵锻炼;

6.负责会同军队和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制定毕业国防生就业计划和毕业分配派遣工作;

7.负责军队依托学校选拔培养大学生后备军官工作、对外联络、接待等具体事务;

8.负责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大学生军训工作;

9.负责国防科技奖学金的评选、申报、发放和管理工作;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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