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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7-14】 【阅读次点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开设心理健康课,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 负责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编印《珞珈心源》报及其它宣传教育资料,使用和维护“武汉大学珞珈心理在线”网;
4.负责引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社团;
5.负责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利用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为学生健康成长排忧解难;
6.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分析学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与心理需求,撰写调研报告;
7.负责发现、评估、通报学生中的心理危机,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实施危机干预;
8.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的学术交流、业务督导与培训;
9.负责开展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协助学院开展学生导师队伍、学生骨干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指导学院心理辅导员开展工作;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