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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在校选拔国防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5】 【阅读次点击:】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做好2015年选拔国防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广州军区拟从我校在校研究生中选拔国防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数量
选拔研究生6名(不含女生),从一、二年级在校研究生中选拔,预选对象按每个专业选拔计划2倍推荐,具体选拔计划如下表。
院校名称 | 学科专业 | 培养目标 | 类别 | 选拔数量 |
武汉大学 | 测绘工程类 | 测绘技术干部 | 非指挥类 | 2 |
空间信息与数学技术类 | 测绘技术干部 | 非指挥类 | 2 | |
信息安全类 | 网络安全防护技术 | 非指挥类 | 2 |
二、 选拔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无“法轮功”及违法犯罪行为。共产党员优先选拔。
2.身体条件。符合军校招生体格检查条件,其中身高162cm以上,裸眼视力4.5以上,矫正实力4.9以上,不得患有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着短装时身体裸露部位疤痕直径不得超过3cm。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视力要求。
3.学业条件。专业课程各科成绩应为良好以上(退役复学大学生应全部合格且良好率达到80%以上),必修课应全部合格。
4.年龄条件。选拔的硕士研究生,按规定学制内毕业时不超过29周岁(截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少数民族学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岁。
5.限制条件。定向生、降级留级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选拔。专业硕士不得选拔。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选拔国防生审批报告表》。
2.院系推荐。院系对申请对象思想觉悟、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11日18时分前完成。
3.资格审查。申请对象携《选拔国防生审批报告表》和盖有学院印章的学业成绩单,按要求到学校招办、保卫部门,学工部门完成审查盖章。12日下午12时分前完成。
4.面试考察。军区驻校选培办、学校军选办对参选对象实施逐人面试,主要考察参选愿望、气质形象和综合素质,开展互动交流,解答政策疑惑。1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科综合楼北402广州军区驻武汉大学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实施。
5.体格检查。14日上午7时00分集中组织参选对象到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13日晚12时至体检验血期间不要进食)。
6.体能测试。考核基本体能项目,查看选拔对象运动能力。时间待定。
7.军区考核。22日广州军区干部部选培办实施考核审查,具体通知待定。
8.公示。军区考核审查初步确定后,在高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9.批复。9月份教育部、总政干部部批复。
10.取得资格。签订培养协议,填写《国防生登记表》,领取国防奖学金(每年1万元),开始军政训练。
四、注意事项
1.学生自愿到学院报名,领取《选拔国防生审批报告表》。
2.相关信息咨询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①扫描海报微信二维码,获取相关信息;②登陆学工部及学院网站了解相关信息;③到本科综合楼4楼南407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或北402广州军区驻武汉大学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咨询也可直接电话咨询。
3.报名时间自2015年5月5日起,截止5月13日18时。
4.联系人:军选办主任帅永成15972099968 027-68753387
驻校干事谭皓 18672325010 027-87681361
五、监督电话
举报电话:010-66734566(北京)
020-88773217(广州)
027-87681342(武汉)
武汉大学军选办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