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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阅读次点击:】
武大学工函[2020]14号
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调整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相关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放假1天,10月2日、5日至8日全校师生正常上班、上课。9月27日,10月3日、4日、10日正常双休。
各学院(系)要按照学校有关管理的规定,切实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本科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教育宣传。各学院(系)要做好学校相关通知精神的传达和解释,教育引导学生理解、遵守校园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同时,教育学生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和消防等安全,尤其注重防范不良网络借贷和电信网络诈骗,不要陷入传销、不良网络投资和借贷等骗局。
二、营造温馨节日氛围。各学院(系)要以国庆节中秋节为契机,可利用主题班团会、座谈会等形式,营造温馨节日氛围,鼓励师生共度佳节。辅导员、班级导师要积极深入学生宿舍看望学生,加强学生关心关爱。
三、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各学院(系)要注重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动态关注网络舆情,适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引导,切实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发现突出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注重学生帮扶引导。各学院(系)要深入学生群体,切实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学院(系)要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心理偏常学生情况,认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危机排查、形势研判和妥善干预等各项工作,加强家校协同,防止各种意外事件发生。
六、严格学生离校管理。各学院(系)要动态掌握学生动向,做到心中有数。严格落实晚点名制度和学生出入校审批制度。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出游,学生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原则上学生不得离开武汉市,确有特殊原因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学院(系)负责审批并对学生开展行前教育,提醒学生做好健康监测和旅途防护。学院(系)审批的学生离汉申请须同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各学院(系)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武汉市。在此期间,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有突发情况,请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