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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海航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  【阅读次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海航奖学(教)金捐赠协议》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海航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奖励对象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从事学生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各1名。

二、奖励额度

5000元/人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专职辅导员应具备崇高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养,能够做到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规范,关心关爱学生,业务能力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四、材料上报

申请奖教金人员需填写《武汉大学奖教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近两年获奖情况和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请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限报1名),将相关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学校学生工作部事务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xgbswb@whu.edu.cn

联系电话:027-68756367

附件1: 武汉大学奖教金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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