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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学生管理与诚信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4】 【阅读次点击:】
各院系(所、实验室):
高考是实现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2017年全国高等教育考试将于6月7-8日举行,为进一步严肃高考纪律,保护我校学生权益,杜绝学生以任何形式参与高考作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主题班团会,教育学生学会认清识别各类诱骗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的手法伎俩。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国家、学校考试相关法规、制度,确保每位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并统一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各院系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班级负责人每日早晚两次清查班级人员名单并上报辅导员。
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清原因,报院系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高考作弊。
三、关注、排查重点人群
关心关注特殊学生群体,排查动向可疑学生,发现组织联络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及时制止;触犯法律的,交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院系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5月23日
附件:抵制高考作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