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思想教育>>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阅读次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整合各类育人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全校示范性、引领性的辅导员精品项目,打造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践成果,构建我校时代新人培育的崭新格局。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辅导员精品项目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按项目内容分为理论武装精品项目、文化育人精品项目、心理育人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精品项目、网络育人精品项目、队伍建设精品项目等六大类别(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及资助额度
1.定向研究项目,以辅导员工作室名义立项,拟设立不超过10项,研究年限为2年;立项后,给予启动经费不低于20000元,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保障经费支持。
2.自主申报项目,以辅导员个人名义立项,拟设立不超过30项,研究年限为2年;立项后,给予启动经费不低于2000元,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保障经费支持。
二、申报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含副书记)、心理健康教师,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可以成员身份参加项目研究。
三、申报方式
填写《武汉大学辅导员精品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每个辅导员最多可主持申报1个项目。请有申报意愿的的辅导员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立项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jyb@whu.edu.cn,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党委签字、盖章后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本科生院南楼416)。
四、项目管理
1.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项目数量将根据申报情况、项目质量等情况综合确定。
2.确定立项后,学校将组织立项开题答辩,具体要求、时间另行通知。
3.项目实施1年后应提交中期考核报告;项目建设期满后,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进行结项。
4.课题经费分段拨付,立项开题、中期考核、结题验收通过后,根据课题实际进展情况拨付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党委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根据工作实际和项目具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规范推荐流程,有序推进部署,确保申报工作公平公正、稳步推进。
(三)提高推荐质量。要从工作基础、能力水平、条件保障等角度,按照“公平公正、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确保导向正确、质量可靠。
联系人:韩炜 68752521
附件:
1.武汉大学辅导员精品项目申报指南
2.武汉大学辅导员精品项目立项申报书
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