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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6】 【阅读次点击:】
各学院(系):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党委学生工作部拟于2016年分批选派本科生辅导员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安排
培训时间 | 培训专题 | 承办单位 | 我校名额分配 |
4月19日至23日 | 文化视野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 贵州大学 | 1名本科生辅导员 |
6月13日至17日 | 大学生职业发展辅导与创新创业教育 | 浙江大学基地 | 1名本科生辅导员 |
7月4日至8日 | 井冈山精神与辅导员理想信念培养 | 江西师范大学 | 1名本科生辅导员 |
8月22日至26日 | 危机后心理干预——心理剧在大学生创伤辅导与心理成长中的应用 | 南京大学中心 | 1名本科生辅导员 |
9月19日至23日 | 学生管理法治化与诚信教育 | 华东政法大学 | 1名本科生辅导员 |
11月1日至5日 |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 东北师范大学基地 | 1名本科生辅导员 |
11月14日至18日 | 民族宗教问题研究 | 西南大学基地 | 1名本科生辅导员 |
二、经费来源
参加培训辅导员往返交通费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承担,其他费用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承担。
三、有关要求
请各辅导员收悉通知后确定是否报名,有意参加培训的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于4月10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反馈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联系人:高裕
联系电话:68752048
附件:武汉大学本科生辅导员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4月6日